第一部分 內蒙古師范大學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部門職能
內蒙古師范大學是非營利性高等教育事業單位法人,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舉辦,主管部門是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二)部門主要職責
1. 以人才培養為中心,開展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推進文化傳承和創新。
2.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章程;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管理學校內部事務;完善學校內部監督體制和機制,實施校務公開,實施民主管理;維護受教育者、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接受舉辦者的監督和指導。
3. 科學制定學校事業發展規劃。
4. 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民族政策,執行國家的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學校的高等教育包括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教育形式。主要教育形式為全日制學歷教育,同時開展繼續教育、外國留學生教育、中外合作教育等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其他類型教育。學校根據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學校辦學條件,調整學科專業設置,保持適度的辦學規模。
5. 根據人才培養需要,開展人才培養活動,科學制定人才培養方案、選編教材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與學位證書;以適當的方式為受教育者了解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6. 積極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促進知識創新和技術創新,推動學科建設,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7. 主動服務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社會、文化發展,大力開展民族文化建設、科技推廣服務和決策咨詢服務,努力成為高質量成果轉化、高層次咨詢服務和高水平社會服務的重要基地。通過服務社會,為學校事業發展拓展新空間,賦予新活力。
8. 學校本著開門、開明、開放的理念,積極開展國際國內學術和教育合作,引進國內外優質教育資源,與國內外大學和科研機構開展深層次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9. 按照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的有關規定,評聘教師的專業技術職務,調整教職工的津貼及工資分配;執行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的人事分配政策,保障教職工收入合理增長;依法實施對教職工的獎勵或者處分。
10. 對國家提供的財產、財政性資助、捐贈財產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遵守國家收費規定,依法收取學費及有關費用;公開收費項目和標準。
二、機構設置及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一)機構設置及人員基本情況
學校下設20個黨政管理機構、28個教學機構、科研及教輔機構5個、2所附屬學校、2個后勤企業機構、2個合作辦學學院、1個獨立學院。在職人員編制2666人,實有教職工3128人,離退休人員1003人。在校全日制本專科生24150人,各類研究生4330人,各類成人教育學生862人,留學生277人,在校小學、初高中生5394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內蒙古師范大學部門預算直屬于自治區財政廳本級預算,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附屬二級預算單位3家,分別為內蒙古師范大學、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及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學校。
第二部分2020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內蒙古師范大學部門預算收支總體情況說明:
(一)2020年部門預算收入情況說明
內蒙古師范大學本級2020年部門預算收入共計 107713.24萬元,與上年116666.65萬元相比,凈減少8953.41萬元,主要是2019年部門預算收入包括結轉的2018年財政專項資金,2020年初財政專項資金沒有結轉額。其中: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財政撥款)72833.24萬元,占68%,比上年增加2834.22萬元,增幅4%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財政生均撥款11100元/生,較上年提高100元;二是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較上年增加。
事業收入26550萬元(包括收取的學費和住宿費等非稅收入21350萬元、科研收入2600萬元、政府留學生獎學金、學生助學貸款獎補資金、各類考試考務費等其他收入2600萬元),占25%,比上年減少407.93萬元,減幅2%。
其他收入8330萬元(為學校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占8%,較上年增加318.69萬元,增幅4% 。
經營收入比上年減少1100萬元。
2020年初財政專項資金沒有結轉額(2019年未支的財政專項資金全部交回自治區財政),比2019年結轉資金減少10598.39萬元。
(二)2020年部門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2020年部門預算總支出107713.2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1766.01萬元,占比76%;項目支出25947.23萬元,占比24%。
二、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規模情況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為72833.2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為72833.24萬元,占財政撥款的100%;政府性基金收入為零。
(二)一般公共預算結構情況
2020年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為72833.24萬元,用于以下方面:教育(類)61319.44萬元,占比84.1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6564.79萬元,占比9.01%;衛生健康(類)2491.74萬元,占比3.42%;住房保障(類)2457.27萬元,占比3.37%。
(三)一般公共預算具體使用安排情況
1.教育(類):2020年預算數為 61319.44萬元。其中:基本經費35372.21萬元,主要用于學校在職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日常運行經費支出,保障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項目經費25947.23萬元,主要用于:
(1)雙一流建設資金、重點實驗室重點學科建設資金3400萬元。
(2)高校蒙語授課學生免學費補助603萬元。
(3)高教專款523萬元,主要包括高等院校質量與教學改革項目、研究生教育與科技創新、科技創新與人才團隊建設等。
(4)自治區教師培訓204.83萬元,主要為自治區教師培訓專項資金。
(5)學生資助補助經費5425萬元,主要包括本專科生、研究生國家、自治區獎助學金。
(6)聘請外籍教師及外籍文教專家經費503.4萬元,主要包括留學生教育項目、蒙古國邊防總局專業技術人員培訓項目等。
(7)體美勞教育資金120萬元。
(8)內蒙古師范大學運轉保障502萬元。
(9)地名歷史文化大數據庫項目400萬元。
(10)中央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金護100萬元,主要為弓箭制作技藝(蒙古族牛角弓制作技藝)、蒙古族象棋(木雕技藝)培訓班、蒙古族英雄史詩《江格爾》培訓班項目。
(11)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7859萬元,主要包括生均獎補、改革發展資金等。
(12)民族教育專項20萬元。
(13)化解債務資金854萬元
(14)師大附屬中學、學校教育經費5433萬元。主要為定項補助、運轉保障、城鄉義務教育公用經費補助、城鄉義務教育校舍安全保障、城鄉義務階段中小學生生活困補、高中免學費和教科書費、中央城鄉義務教育補助、中央學生資助補助等。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2020年預算數為6564.79萬元。主要用于:一是離退休人員經費886.92萬元,二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4040.91萬元,三是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1636.96萬元。
3.衛生健康支出(類):2020年預算數2491742萬元。主要用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項 1491.74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項)1000.00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2020年預算數為2457.27萬元,主要用于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
三、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的情況說明
我單位2020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四、關于“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為68.5萬元,全部為因公出國(境)費用,比上年減少216.3萬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厲行節約,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減少因公出國(境)團數和人數,故預算數相應減少。
第三部分其他公開事項說明
一、關于“政府采購計劃”預算情況說明
2020年共編制政府采購預算4980.87萬元。其中貨物類政府采購預算972.05萬元;服務類政府采購預算208.35萬元;工程類1970.8萬元。涵蓋“計算機設備及軟件”、“辦公設備”、“專用儀器儀表”、“家具用具”、“文藝設備”、“車輛”、“圖書”、“物業管理服務”、“電子工程安裝”、“運行維護服務”、“裝修工程”、“房屋修繕”、“其他不另分類的物品”等13個采購大類,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明細35項,采購金額來源為本級財政撥款及其他資金。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房屋80.89萬平米,其中辦公用房5.04萬平方米,業務用房為38.54萬平方米,其他用房為39.3萬平方米,價值合計為182281.19萬元;車輛共有74輛,其中轎車16輛,主要用于機要、公務用車,越野車3輛,小型載客汽車17輛,大中型載客汽車22輛,主要用于學校教學、科研等業務用車、兩校區往返通勤用車,其他車型16輛,主要為學校用灑水車、掃地車、吸污車、電動巡邏車、警務用車、120救護車、觀光車等;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臺、套…)110臺(套),價值為9040.41萬元,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臺、套…)8臺(套);無形資產1135.78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說明
根據2020年部門預算編制要求,學校對共計41個預算項目設置績效目標并進行公開:
(一)高等教育專項資金績效目標
目標1:按照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十二五”期間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加強學科專業建設,加大教師隊伍建設力度,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優化學科專業結構,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強化教學質量管理,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
目標2: 按照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深入推進高等教育結構調整、加快應用技術人才培養、促進高校特色發展,引導自治區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
目標3:按照《自治區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抓好修訂人才培養方案等7個方面的工作。
(二)高校獎助學金績效目標
目標1:高等教育階段教育各項國家資助按規定得到落實;
目標2:教育公平顯著提升,滿足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本學習生活需要。
(三)教師培訓專項資金績效目標
目標:主要圍繞各級各類教師、校長及管理干部開展分層次、分學段的的培訓,著力加強教師、校長政治理想信念,提升中小學特別是鄉村學校教師隊伍教育教學能力和水平及校長辦學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四)校園足球試點支持專項資金績效目標
目標1:評創校園足球兩級特色學校,加大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建設力度,充分調動特色學校積極性,建立特色學校升降級機制,豐富校園足球文化活動,增加足球人口,帶動校園足球全面發展。
目標2:加大培訓力度,盡快提高相關人員業務水平,盡快補充師資等從業人員,解決我區校園足球師資嚴重不足的現象。
目標3:建立完善的賽事體系,打造品牌賽事,充分發揮賽事杠桿作用,為優秀運動員提供優質的展現平臺。
目標4:引進國外先進的足球理念和青少年訓練體系,創造交流平臺,提高我區校園足球整體水平。
(五)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績效目標
目標1:主要用于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公共服務體系所需的基礎設施建設、維修及改造,此外,涉及設備、網絡信息軟件購置等,一方面保證師生安全與校園優美環境,另一方面盡可能滿足師生的各項需求。
目標2:主動發揮學校國際交流職能,繼續推進和擴大學校國際學術交往,支持學校發展建設,學校國際交流工作得到加強。
(六)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建設資金績效目標
目標1:將內蒙古師范大學重點實驗室建設成自治區一流的實驗室,提升國內的研究實力和影響力。培養高質量專業人才,加強國際學術交流及基礎應用型人才培養,產出一批有學術影響力、有科學價值的研究成果,有效提高學院教學能力和科研水平。在現有研究水準的前提下,提升本專業在國內、國際研究領域的競爭力,為自治區科技和經濟發展、社會服務做出更大貢獻。
目標2:提升培養我區重點學科骨干團隊力量,將內蒙古師范大學重點學科建設成為全國高校一流的、特色鮮明的學科。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自治區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學校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教育(類):指學校以人才培養為中心,開展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推進文化傳承和創新等工作形成的支出。
八、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指學校用于離退休人員的經費,以及在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
九、住房保障支出(類):指按照國家統一規定,按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十、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學校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學校特定專項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第五部分2020年部門預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