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博曼愛心基金"是由內蒙古博曼海航大酒店從2012年發起設立的,分15年共計向內蒙古師范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捐贈人民幣150萬元,用于支持我校教育事業的發展。按照捐贈人的意愿,結合我校實際情況,2012年度首批10.2萬元捐贈款已全部用于資助我校巴彥淖爾市2012年受災地區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2013年,經捐贈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將后續捐贈款全部用于設立“內蒙古師范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博曼愛心基金”,用于幫助內蒙古師范大學家庭困難并且學習刻苦或因突發意外而急需幫助的在校大學生。本次資助活動為“博曼愛心基金”設立后的首次公益活動。
為切實幫助家庭困難的大一新生順利融入大學生活,經與捐贈人協商,決定對我校(含青年政治學院、鴻德學院)2014級貧困大學生進行資助,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資助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維護民族團結;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學習勤奮,生活儉樸,誠實守信;
3.生源地為內蒙古自治區;
4. 我校2014級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5. 無違法違紀現象。
二、資助標準: 2000元/人
三、資助人數: 50人(其中青年政治學院5人、鴻德學院5人)
四、評審程序
1.按照學生資助程序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內蒙古師范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博曼愛心基金資助申請表》(見附件)一式兩份;
2.學院資助領導小組評選后,將書面申報材料報學生工作與就業指導處勤工助學指導中心審核并公示5天,無異議上報內蒙古師范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秘書處;
3.內蒙古師范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秘書處將書面申報材料報“博曼愛心基金管理委員會”核準并舉行資助儀式。
五、時間安排
1.學生個人申請的截止時間:9月12日;
2.學院資助領導小組評選、上報的時間:9月13—15日,逾期未上報的學院按自動放棄資助名額處理;
3.學工處勤工助學指導中心審核、公示并上報基金會的時間:9月16—21日;
4.基金會秘書處核準并舉行資助儀式的時間:9月22—25日。
六、其它:
1. 各學院要組織學生認真準備申報材料,嚴格把關,嚴格按照資助條件推薦受資助人;
2.相關部門及學院要建立并妥善保存資助項目的相關材料,規范管理,以備檢查;
3. 希望各學院以此次“博曼愛心基金”2014年度貧困大學生資助活動的開展為契機,充分發揮資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利用多種形式開展以“感恩、自強、誠信”為主題的學生思想教育活動,做到在經濟上幫助學生,在精神上鼓勵學生,在能力上鍛煉學生,實現資助與育人的雙重功效;
特此通知
附:《內蒙古師范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博曼愛心基金資助申請表》點擊下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