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部門:
為加強依托我校的各級各類科研平臺的建設和管理,激發其創新活力,推動創新人才培養,增強學術影響力,促進科研平臺健康發展,根據各科研平臺上級主管部門的管理要求和《內蒙古師范大學科研平臺管理辦法》(內師校發〔2020〕96號)文件要求,學校擬對科研平臺進行檢查評估。
本次檢查評估主要圍繞各平臺研發條件與能力、科研水平與貢獻、團隊建設與人才培養、開放交流與運行管理等方面開展。評估工作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優的原則,同時也注重實效。檢查評估結果將作為省部級科研平臺年終績效核算、專項經費支持和學校今后對科研平臺管理決策的重要依據。請各學院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對于管理運行不善,不能完成其職責任務的科研平臺,學校將依據評估結果進行調整。
一、檢查范圍和方式
檢查評估對象:
1.2021年之前獲批的省部級科研平臺(重點實驗室、研究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協同創新中心),見附件2。
2.2021年之前學校批準成立的實驗室、協同創新中心、研究所(室、中心),見附件3。
3.2021年獲準成立的科研平臺,可自愿參加此次評估。
檢查評估時間段: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檢查評估方式:
省部級科研平臺需提交科研平臺三年工作總結報告并由負責人進行專題匯報答辯。校級科研平臺只需提交科研平臺三年工作總結報告,見附件1。
二、檢查評估程序
本次檢查評估分為自我評估和專家評估兩個階段。
自我評估
1.省部級科研平臺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管理辦法、科研平臺三年工作總結報告評估細則以及學校科研平臺管理辦法,填寫《內蒙古師范大學科研平臺檢查表》(見附件4、附件5),進行自評打分。
2.校級科研平臺按照《內蒙古師范大學科研平臺管理辦法》(內師校發〔2020〕96號),填寫《內蒙古師范大學科研平臺檢查表》(見附件4、附件5),進行自評打分。
3.各平臺掛靠學院依據科研平臺的實際工作情況對其進行審查并簽署明確意見。
專家評估
1.科技處根據學科門類對科研平臺進行分組(理工類、社科類)(見附件6、附件7)
2.科技處邀請相關領域專家組成檢查評估組,根據《內蒙古師范大學科研平臺檢查指標體系》(見附件8、附件9)對各科研平臺進行評估。
3、專家組形成檢查報告并上報學校。
三、檢查評估時間安排
1.各科研平臺負責人務必于2022年04月25日前填寫完成《內蒙古師范大學科研平臺檢查表》,提交至學院,學院匯總平臺情況后出具書面報告,與檢查表統于2022年4月30日前統一報送科技處科研平臺管理科(賽罕校區行政樓402室),同時將材料電子版發至:20120075@imnu.edu.cn,聯系電話:15024988477(微信同號)
2.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相關材料的平臺,視為主動放棄,學院出具意見,評估結束后由學校統一做出處理決定。
3.各平臺確因工作需要變更負責人,需以學院名義提出申請,并填寫《內蒙古師范大學科研平臺負責人變更表》(見附件10),由原平臺負責人、學院院長簽字蓋章,與評估材料一同報送科技處。
4.2022年05月05日—5月20日之間,科技處組織專家組進行評估檢查,具體答辯時間另行通知。
四、檢查評估結果處理
評估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整改”“未通過”五類。對評估等級“優秀”的平臺,依據學校科研績效考核辦法給予經費獎勵,并作為推薦申報更高層次科研平臺的重要依據。對評估結果為“整改”和“未通過”的平臺,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做出調整。
科技處
2022年04月01日